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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100问

所属分类:技术资料    发布时间: 2023-08-09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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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100问


Q1

什么是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火灾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为以下六类:

(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3)C类火灾:气体火灾。

(4)D类火灾:金属火灾。

(5)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6)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Q2

什么是易燃易爆危险品?

      易燃易爆危险品是以燃烧、爆炸为主要危险特性的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中的部分易燃易爆化学品等。以下列出几类典型易燃易爆危险品:

(1)爆炸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如苦味酸受铜、铁等金属撞击,立即发生爆炸。

(2)易燃气体: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3)易燃液体:如汽油、乙醇、香蕉水、医用碘酒等。

(4)易燃固体:如红磷、三硫化二磷(不含黄磷和白磷)、樟脑(合成)等。

(5)易于自燃的物质:如白磷、发火钡合金、赛璐珞碎屑、潮湿的棉花等。

(6)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金属钠、碳化钙等。

(7)氧化性物质:本身未必可燃,但通常因放出氧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易燃甚至爆炸的危险性。如过氧化钠、高锰酸钾等。

Q3

对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有何规定?

     《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Q4

燃烧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可燃物:可以燃烧的物品称为可燃物,如纸张、木材、煤炭等。

(2)助燃物:凡与可燃物相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也称氧化剂)。通常燃烧过程中的助燃物是氧,它包括游离的氧或化合物中的氧。

(3)引火源:凡使物质开始燃烧的外部热源(能源),称为引火源(也称点火源)。在生产生活中通常有明火、高温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和核能等。

(4)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有焰燃烧是典型的链式反应过程。因此,可以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有焰燃烧的四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和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Q5

火灾产生的浓烟中有哪些有毒气体?

      主要有一氧化碳、氰化氢、丙烯醛等。其中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无刺激性的气体,氰化氢是一种无色、有苦杏仁味的气体,一旦吸入这些有害气体,会造成组织窒息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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